金牛区企业注册商标有禁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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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企业注册商标有禁忌吗?

作者:四川圣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0 08:01:51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能让商标的权利人享有多种权利,一旦商标被冻结,这些权利也随之烟消云散。那么,商标冻结又是怎么回事呢?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商标权终止?

商标冻结

商标冻结是一种比较不常见的现象。是指由与成都商标注册人有债权关系的民事主体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下达协助通知,采取冻结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权的行为。商标权在冻结期间,商标享有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与他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无效合同,许可合同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存查。注册商标权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4、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为了能继续享有商标权,当事人需留意商标的实时情况,及时续展。如若发现有个人或单位侵犯自身的商标权,当事人可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经商标局实质审查,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如商标的构成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或商标与他人在同一商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成都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即商标局拒绝了申请人注册商标的请求。驳回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商标局签发商标注册申请核驳通知书,简单讲明驳回的理由,连同原申请书件一同寄送申请人。

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立的商标复审机构,它独立于商标局,对商标局的决定、裁定进行复审(复议),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定,以监督、配合商标局做好商标授权工作。

商标评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商标局驳回注册续展申请的决定、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宗旨是保障商标的审查与注册依法进行,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复审的应填写《驳回的申请书》,写明申请复审的理由。然后连同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书件及《商标核驳通知书》一并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

与此同时,还应缴纳评审费。申请复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应在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进行。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复审申请后,集体评审申请人的复审理由和商标局的驳回理由。经评议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则做出终局决定维护商标局的核驳决定;若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理由成立的,则终局决定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初步审定并予公告,将有关材料及终局决定移送商标局,由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与公告事宜。

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请求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由于商标的审查受审人员的素质、审查所需的检查手段的影响,商标局的有些驳回决定可能有不妥之处,也正因为如此,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初步审定的约占驳回复审申请的20%左右。所以当事人不要轻易放弃这项权利。

随着近几年知识产权的大力宣传,商标使用也普及化,现在在市场上一个注册商标已是个入门门槛,比如店铺要入驻大型商场,商品要上架超市,在京东、天猫、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都离不开商标。很多人都想要拥有一个商标,但是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今天就来和大家说下在注册商标过程中会遇到的陷阱,大家可要擦亮眼睛避免踩坑。

1、坑一:成都商标注册不查询随便提交现在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多,不是任意想一个名字都是可以注册的。商标局在进行审查时候,同名、同音、近似商标等等都会驳回,还有些商标法明确规定不能注册的,也不能进行注册。商标查询能够有效提高注册通过率,否则申请人如果花了钱又投入了宣传,后续商标注册不通过的话那真是得不偿失。

2、坑二:绝对化承诺——有内部关系、加急注册、通过率百分百等,不要着急使用商标就相信加急注册,注册商标过程:商标初审6-9个月,初审后公告3个月,算下来整个时间也要9-13个月。加急上报是可以尽快提交申请,但是加急注册是任何一个机构都办不到的,并且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都是由商标局官方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没有内部关系这种说法可以百分百进行通过,当有代理机构和您说些绝对化承诺时,不要轻易相信。

3、坑三:注册要营业执照,可以随便弄一个提交注册商标注册时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图省事而去伪造相关文件,否则浪费商标注册费用又浪费时间。

4、坑四:注册商标超低费用,你以为的划算其实已经入坑商标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商标局官费+商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一标一类(10个商品/服务项)费用为300元,如通过线上渠道提交为270元,每增加一小项收费为30元,线上为27元,如果选择多类别的费用重新计算进行叠加。网上现在不乏有许多代理机构注册商标费用为299、399、499元等,这时候可要擦亮眼睛了,警惕后面乱收费现象,毕竟赔本的买卖谁都不会做。

5、坑五:接到来电——你的商标被驳回了!很多人在注册商标后都会收到一些电话,说您注册的商标被驳回了,可以为您提供驳回复审等等服务,但是其实真相未必这样。注册商标后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进行查询相关进度,并且商标被驳回、被他人提异议等,商标局都会有官方发文,一切以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只是简单列出几个大家在注册商标过程中通常会遇到的陷阱,想要避开这些陷阱的方法除了加强自身对商标注册的专业知识外,还可以通过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来为您注册商标。

一、评审和上诉

成都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或商标审查员认识水平上的主观原因,有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主观与客观不相符合的情况。设置驳回复审这一程序,使申请人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全面反映其商标申请的客观情况。但是,应当注意,商标注册申请一旦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便不能对商标样式作任何修改。商标驳回复审是在原商标基础上的复审,因此,复审时不可以对商标作部分修改。申请人如要修改,应作为新的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二)申请人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3.有关证据材料。

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商标异议复审和上诉异议和上诉

商标初审公告后3个月内,任何人可以对其提起异议。商标局应对其异议请求作出书面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请评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异议的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是应当注意,申请异议复审的当事人只能是原异议申请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其他人不得申请异议复审。

(二)申请人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3.在原有关证据的基础上补充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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