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专利申请的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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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企业专利申请的相关原则

作者:四川圣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9 08:05:27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在网上开店。那么,开网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根据目前的规定,自然人开办网店,需要提供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和登记。开网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自然人开办网店,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由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负责对开办网店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的网络经营主体,应当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目前在互联网上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有两种:一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经过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行政许可后才能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二是不以自然人的身份和形态而是以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组织形态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的。

也就是说,目前,自然人开办网店,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最新规定:无店铺零售经营者通过相关服务者从事销售活动,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照等信息。经营者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经营场所(住所)。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成都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那么注册商标转让一般有哪些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a.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b.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在进行成都商标注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导致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可能,尤其是在商标异议阶段,很多企业由于异议答辩没有做好,导致商标被驳回,没能成功注册下来,那么进行商标异议答辩需要注意那些问题呢?下面我司就带大家来看看。

1.抓住重点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异议答辩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去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

3.针对性强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有理且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4.突出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被异议人在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5.按期答辩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是无限期的,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为了规范通过互联网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成都商标注册申请(以下简称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应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网上注册申请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第三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应当通过中国商标网以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上传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身份及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条申请人应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与为其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为商标代理委托关系。

第五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日期以进入商标局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信息以商标局的数据库记录为准。但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商标局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

第七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符合商标注册网上申请规定的,视为该申请提交成功。

第八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文件,但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按要求向商标局提交纸质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第九条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商标代理机构应当足额预付商标规费。

第十条商标网上申请的接收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8:00至16:30。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的,提前在中国商标网予以公告,以公告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商标代理机构可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其提交的商标注册网上申请。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商标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20日施行的《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商标综字[2009]第30号)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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